教学工作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371号)文件精神,特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项目原则上是2019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见教研〔2019〕664号文件)后完成,且通过结项评审(见教研〔2021〕479号文件)的教学成果。
二、申报要求
1. 成果材料应与其对应项目的研究内容相关,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论文、著作等须标注有“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Academic Degrees & 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Henan Province)”和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列入申报材料。
2.项目(成果)负责人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申报等级参考指标》(附件1)提出申报等级,申报特等奖的成果负责人须参加答辩。
三、申报方式
1.申请人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申报书》(附件2),连同相关成果材料形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以“2021年报奖材料_项目牵头高校代码及名称_申请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1年报奖材料_10472新乡医学院_张三.pdf),电子版及1份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校研究生处。
2.研究生处审核并汇总所有申报材料,填写《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推荐汇总表》。
3.研究生处将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系统”(网址:http://zlbz.xwb.haedu.gov.cn),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申报材料。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申报工作。
四、报送时间
2022年1月17日下午16:00截止。
五、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西校区综合楼417办公室 刘玉青
邮箱:xyyjscpyk@163.com
电话:0373-3831185
研究生处
2022年1月4日
附件列表:
附件1: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申报等级参考指标.docx
附件2: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