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研奖励机制,充分发挥我校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研究生创新成才,切实起到学科发展助推器作用,根据《新乡医学院“卓越研究生教育”奖励办法(暂行)》校字〔2018〕21号相关规定,现开展对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工作、技能训练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和贡献者实施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评审程序
1.按照《新乡医学院“卓越研究生教育”奖励办法(暂行)》(附件1)要求,申报研究生向所在基层单位进行个人申报并填写《新乡医学院“卓越研究生教育”奖励办法申请表》(附件2)及项目汇总表(附件3),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3月19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表电子版、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汇总表(发送至电子信箱:161056@xxmu.edu.cn。材料不齐及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2.评选条件及办法:
(1)申报奖项具体包括:竞赛活动奖、科技创新奖、成才发展奖,社会实践奖、文体活动奖五类单项奖。获奖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科技创新奖申报时必须需提供检索证明原件及论文复印件,提供接收函或online的论文均视为未见刊,不予奖励。所有科技创新奖必须冠有“新乡医学院”或“Xinxiang Medical University”字样,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由培养单位审核,检索证明证明复印件及论文复印件交研究生处备案。论文有并列第一作者的奖金由排名靠前者领取。
(3)其他奖项均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培养单位审核后在研究生处备案。
(4)申报者提供卡号必须为本人建行卡号,否则将会影响奖金发放工作。
三.审核公示
研究生处审核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间,如对获奖名单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处申请裁决,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373—3831184
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3月2日
附件1:校字〔2018〕21号: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卓越研究生教育”奖励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