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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眠,又称睡眠障碍。近年来,随着生活节奏加快,工作压力增大,竞争激烈,越来越多的人出现不同程度的失眠。中华医学会提供的材料表明,中国约有3亿成年人患有睡眠障碍,主要分布在中国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而这方面的问题一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失眠会导致人体所有系统的功能紊乱,诱发各种疾病,对个人的身心健康的负面影响很大。
对于需要采取药物治疗失眠的患者来说,镇静催眠药并不陌生,他们认为只要吃了安定药就行了,这种认识并不全对。
镇静催眠药是一类对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抑制作用的药物,随着服药剂量增加,依次会产生抗焦虑、镇静、催眠等作用。这类药物长期或大量使用会产生耐受性和依赖性(“成瘾”),突然停药会产生戒断反应,可出现失眠、激越、抑郁,原有症状反跳,对刺激过敏,震颤、肌肉抽动等。这类药物属于处方药,按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取药量有限制。
在药物选择方面,用药前应明确失眠原因。躯体疾病影响睡眠者应首先治疗原发病;焦虑症首选具有抗焦虑作用的抗抑郁药或选择没有依赖性的丁螺环酮、坦度螺酮;抑郁症患者如有严重失眠,可首选具有镇静作用的抗抑郁药;精神分裂症患者失眠者可首选具有镇静作用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由于抗抑郁药、抗精神病药和丁螺环酮等抗焦虑药起效较慢(1周~2周),在疾病治疗早期小剂量联合应用镇静催眠药很有必要,但尽量在2~4周内停用。具体选择方法:①失眠为主要症状的患者,入睡困难的,可选择起效较快的药物,如艾司唑仑;早醒者选择作用时间长的药物,如氯硝西泮;上述两种症状并存者选择氟西泮;睡眠中断选择扎来普隆。②焦虑严重、持续或伴失眠的选择地西泮、劳拉西泮。③焦虑伴自主神经症状的选择奥沙西泮。④焦虑伴抑郁症状的选择阿普唑仑。剂量和用法以临床需要为准,最理想的疗效是入睡时间缩短,睡眠较深,早晨醒后药物作用消失。一般以单一用药治疗为主,可以交替使用,从小剂量开始,试用2~3天,无效时在医师指导下考虑加量或换药。长期使用后停药应慎重,以免产生戒断反应。
老年人和儿童、急性酒精中毒、昏迷、休克、及肝肾功能不全者及机动车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应慎用镇静催眠药,而对本类药物过敏、青光眼、重症肌无力患者、新生儿、妊娠早期和哺乳期妇女,禁用镇静催眠药。正确认识并在医师和药师指导下合理使用镇静催眠药,可以提高患者的睡眠质量,改善其精神状况,继而提高其工作和生活质量,同时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药物成瘾、滥用药物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