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3年河南省精神病医院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始建于1951年6月,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为一体的省级精神、神经疾病专科省级三级甲等医院。
医院是河南省精神卫生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河南省心理咨询中心、河南省精神卫生研究所、河南省精神疾病诊疗网络中心、河南省精神疾病防治中心、河南省精神疾病康复技术指导中心、河南省精神病医学鉴定医院、河南省医疗戒毒(酒)中心、河南省心理卫生协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河南省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项目办公室所在地。医院同时还是河南省医学会精神科专业委员会、河南省药理学会精神药理专业委员会、河南省心理卫生协会儿童心理专业委员会、河南省精神卫生护理专业委员会等学术团体主任委员单位,另有8人担任省级以上专业学术团体副主任委员、26人担任省级以上专业学术团体委员。
二、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构成情况
医院预算级次为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基本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目前,医院拥有党群机构13个,行政机构19个,临床科室24个,医技科室10个,教学、科研、防治机构5个。临床科室设有精神科一至七科、早期干预精神科、儿童少年精神科、中西医结合精神科、老年精神科、成瘾医学科、心身医学科、临床心理科、睡眠医学科、内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心理咨询中心、司法鉴定科、防治科、康复科等二级分科。
第二部分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2023年收入总计67985万元,支出总计67985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2056.6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事业收入增加1234.9万元,增长2.14%;支出增加2056.6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1201.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55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2023年收入合计679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06.6万元; 事业收入58928.4万元;其他收入145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2023年支出合计67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30万元,占80.8%;项目支出13055万元,占1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606.6万元,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91.7万元,增长8.43%。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6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01.6万元,占96%;项目支出305万元,占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730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299.4万元,占99.97%;公用经费支出2.2万元,占0.03%。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
(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3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6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4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2023年单位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