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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精神病医院一批报废设备回收处理项目竞价公告
作者:王雨欣 发布时间:2022-12-01 11:05:49 浏览:7342人

1.项目编号:GZK2022-38。

2.项目内容:河南省精神病医院一批报废设备回收处理。

3.采购人名称: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4.采购人地址:新乡市前进路207号。

5.采购方式:竞价。

6.采购内容:河南省精神病医院高效液相色谱仪、脉动真空蒸汽灭菌器、经颅多普勒、动态心电图仪等一批报废设备回收处理(实物明细以踏勘现场为准)。

7.供应商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需具有医疗器械废旧物资收购、经营等营业范围,能够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4具有与处置标的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处置能力相关许可证或资格证。

7.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8.风险告知

拍卖之前,拍卖人就拍卖标的向竞买人提供的资料、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前到现场仔细查看标的,自行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数量、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度及性能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一经确认参加竞买则表示知晓并认可标的现状。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如与实际状况有任何出入,均不影响拍卖进行及拍卖成交价格。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未对拍卖标的进行调查核实或存在欺诈、重大误解或数量、质量、规格、尺寸、完整度等差异等为由,主张撤销竞买、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者接受标的、拒绝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或者要求拍卖人、委托人作出任何赔偿(补偿),且不得对本次拍卖及成交结果提出异议。

鉴于标的为废旧物资,存放过程中可能存在自然损耗的情况,搬运中可能存在毁损、灭失的情况,买受人对此应充分预见并予以理解。买受人成交后以现场移交的标的实际数量、质量、重量等现状进行交付,且不影响成交价格。

9.资格审查:本次竞价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10.竞价报名和竞价时间地点

10.1竞价报名时间2022年12月01日至2022年12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10.2踏勘集合时间、地点:12月14日上午8:30于1号楼北花园集合统一踏勘。

竞价时间2021年12月14日上午9:00。

 10.3报名地点: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国资科(1号楼4楼406房间)。

进入医院院区需携带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10.4报名时需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11.履约保证金

11.1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以现金形式缴纳至医院财务科(以医院开具收据为准)。若竞买人未中标,将在5个工作日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竞买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于合同履约完成后,5个工作日退还,不计利息。

11.2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申请竞买人提供医院开具的缴纳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竞买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司鲜章及签字)。如出现缴纳履约保证金收据遗失等问题,医院有权不予受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373-3373978  

监督电话:0373-337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