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一、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信息系统机房建设项目(二标段)新增部分
二、项目编号:GZK2022-06。
三、采购内容:信息系统机房建设项目(二标段)新增配套用房,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四、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0.922784万元。
五、拟成交供应商:河南吉之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六、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信息系统机房建设施工过程需同步建设机房管理办公用房,机房办公用房是信息系统配套的要求,为保证工程整体衔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且该项目不超过信息系统机房建设项目(二标段)的10%,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论证专家:张凤霞、茹常峰、魏玉斌。
七、采购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八、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
公示期:2022年02月11日——2022年02月18日。
现就此事项向潜在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对以上项目拟实施的采购方式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国资科(联系电话:0373-3373978) 和监察室(联系电话:0373-337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