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更换门诊楼负一层配电室七氟丙烷灭火气体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GZK2021-36
二、采购名称: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更换门诊楼负一层配电室七氟丙烷灭火气体项目
三、采购人名称: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四、采购人地址: 新乡市牧野区前进路207号。
五、采购内容:医院更换门诊楼负一层配电室七氟丙烷灭火气体。
六、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8.258万元。
七、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内容包含消防器械。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资格审查:本次磋商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国资科(1号楼4楼406房间)。
4.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十、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8月10日9:00,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响应性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综合门诊楼四楼会议室。
本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3-3373978
监督电话:0373-337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