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11号楼整修项目,经医院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1.采 购 人: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精神病医院11号楼整修。
2.2项目地址:河南省精神病医院院内。
2.3项目编号:GZK2018-25
2.4采购内容:详见11号楼整修做法和工程量清单。
3.采购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能力;
3.4采购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且必须已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机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7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4.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国有资产管理科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4.2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信用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3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8年11月29日14:30,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恕不接受。
6.响应性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河南省精神病医院1号楼三楼会议室。
7.资格审查:本次磋商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3-3373978 18537339615
监督电话:0373-337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