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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前讨论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22 17:41:14 浏览:11585人

一、  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  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  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  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