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cal Care Management

医护管理

医护管理

医务管理护理园地医疗保障
当前位置: 首页 > 医护管理 >医务管理 >通知公告 >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22 17:40:27 浏览:10119人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见护理核心制度--六、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二、手术室

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4、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送检。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种类和剂量、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

1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  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放射线科

1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室

1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  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  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 white; FONT-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