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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双胍是2型糖尿病(T2DM)的一线首选用药,可单用或联合其他药物,是联合用药中的基础用药,如果没有禁忌症,应一直保留在糖尿病的治疗方案中。
作用机制:
抑制肝葡萄糖输出、改善外周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抑制肠壁细胞摄取葡萄糖、提高GLP-1水平等使血糖降低。
临床应用:
适应于T2DM及1型糖尿病(T1DM),T1DM不宜单独使用,与胰岛素联合应用可减少胰岛素用量和血糖波动。
可轻度减轻体重,延缓或改善糖尿病血管并发症,单独用药极少引起低血糖。
中国人群二甲双胍最佳有效剂量2000mg/d,成人最大推荐剂量2550mg/d。
高龄不是二甲双胍禁忌;10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对于计划怀孕或已经怀孕的患者不推荐使用二甲双胍,以降低胎儿畸形风险。
二甲双胍以原形经肾脏排泄,本身对肝肾功能没有损害,但肝肾功能严重受损后会造成二甲双胍在体内蓄积,从而增加乳酸酸中毒的风险,所以肝肾功能严重受损者不宜应用,如果肾小球滤过率(GFR)在45~60ml/min应减量,<45ml/min不宜使用。所以应用二甲双胍时需要定期监测肾功能,如果肾功能异常,需要调整剂量。重度肝功能不全、转氨酶>3倍正常值上限避免使用。
稳定性慢性心衰患者可以使用,定期检查心肾功能,急性和不稳定性心衰可造成组织缺氧不宜使用。
静脉注射碘造影剂检查时(如肺动脉CTA、冠状动脉CTA、冠状动脉造影及其他脏器增强CT等),需要评估检查者GFR,如GFR>60ml/min,可正常服用,只需检查时停二甲双胍即可;如GFR为45~60ml/min,在注射碘化造影剂48小时前必须停服二甲双胍;以上两种情况均需在检查完成48小时后复查肾功能,无恶化时可恢复服用。
消化道反应是主要副作用,建议进餐时服用,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可减少消化道不良反应。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维生素B12缺乏,应定期监测维生素B12水平,必要时补充。慢性胃肠病、慢性营养不良者不宜使用。
其他禁忌或不宜使用情况:急性严重代谢紊乱、严重感染、缺氧、外伤、外科大手术、对药物过敏者、酗酒者等。
(作者:内科主治医师焦全德 审核:内科副主任医师王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