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公务活动车辆租赁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编号:GZK2021-66。
二、采购项目: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公务活动车辆租赁服务。
三、采购人名称: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四、采购人地址: 新乡市前进路207号。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内容:两家公务活动车辆租赁公司(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七、服务期限:壹年(根据服务情况可续签合同)。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有效年检,营业范围包含汽车租赁,注册住所须为新乡市区或在新乡市区设立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九、资格审查:本次磋商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十、评分标准
备注:参照其他类似项目的服务价格确定日常车辆的使用价格,临时使用的车辆,视具体情况双方协商。
十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国资科(1号楼4楼406房间)。
3.报名时需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1日9:00。
开标地点: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综合门诊楼四楼会议室。
本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3-3373978
监督电话:0373-3373930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