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重点实验室一批实验设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采购编号:GZK2021-55。
2.采购项目:河南省精神病医院重点实验室一批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名称: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4.采购人地址:新乡市前进路207号。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内容:重点实验室一批实验设备(详见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7.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6.37万元。
8.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9.产品质量要求:合格
10.供应商资格要求:
10.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0.2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0.3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合法代理商(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11.资格审查:本次磋商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2.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12.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12.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国资科(1号楼4楼406房间)。
11.4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项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文件中应标明投标品牌。
本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3-3373978
监督电话:0373-337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