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致:新乡市志亿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新乡市红旗区广美安装工程处、山东福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因医院东区换热站由医院自建,资产属医院,但换热站的供热业务由新乡市热力公司管理,热力站的业务管理与市热力公司相关联,为保证工程质量并及时供暖,按照上级有关洪灾后受损项目重建采购采用绿色通色通道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拟采用邀请谈判的方式,欢迎受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河南省精神病医院东区换热站设备设施维修或更换。
1.2 采购编号:GZK2021-51。
1.3 项目地点: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1.4 采购范围:医院东区换热站设备设施维修或更换。
1.5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6 工期:20日历天。
1.7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标准和规范。
1.9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40万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条件(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所投标内容;
2.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2.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3.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请于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国有资产管理科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3.2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3.3 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信用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1年10月22日15:00,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恕不接受。
5.响应性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综合门诊楼四楼会议室。
6.资格审查:本次谈判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3-3373978
监督电话:0373-337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