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入院及出院手续须知
1、办理入院手续的患者请首先到知情同意书签署处,建立门诊病历(门诊病历档案)。
2、办理入院手续时,患者本人必须到场。
3、非自愿治疗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必须有监护人(或监护人授权的代理人)陪同,协助患者办理。
4、办理入院手续请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患者身份证、医疗保险手册。
2)监护人(或监护人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由单位或公安机关送诊的,送诊人应出示单位公函、身份证或警官证
3)如由监护人授权的代理人办理非自愿住院治疗手续须出具监护人签字的委托书。
4)已经在门诊签署完备的入院通知书(告知书)和通知单。
5、办理入院手续需签署以下文件:
1)入院知情同意书 2)住院安全知情同意书
3)无烟医院知情同意书 4)自愿住院治疗患者声明(自愿住院者签署)
5)非自愿住院治疗患者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授权代理人的声明(非自愿住院者签署)
6、预交住院费不低于6000元,支付方式:现金、刷卡均可,交费单据要妥善保管。
7、参保参合的患者,请于3日内到当地医保、农合经办机构和我院医保、农合窗口办理转诊或登记手续。
8、患者在住院期间的费用超过预交住院费时,应在接通知后5个工作日之内补交。出院时住院处提供清单。
9、我院为患者提供24小时出、入院服务。出院时须交回预交金收据,刷卡者必须带回银行卡及签单,以便退费,否则无法办理。
对以上内容如有疑问,请向门诊部咨询,电话:337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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