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医院非强检设备定期检测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采购编号:GZK2019-25。
2.采购项目: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医院非强检设备定期检测项目。
3.采购人名称: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4.采购人地址:新乡市建设路388号。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内容:非强检设备定期检测(详见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7.服务期限:壹年
8.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8.5万元。
9.供应商资格要求:
9.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9.2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范围须涵盖此次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
9.3投标人必须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9.4投标人从事检测的人员应具备质控、校准的资格,并提供相关资格合格证书,至少2人;
9.5投标人须具备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提供证明材料),且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覆盖本次采购范围;
9.6投标人须提供检测项目的能力资质证明材料了;
9.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9.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本次磋商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1.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11.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11.3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
11.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国资科(1号楼4楼406房间)。
11.5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本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3-3373978 18537339615
监督电话:0373-3373930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