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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综合楼更换新风机组采购公告(第二次)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2-27 10:42:38 浏览:2054人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门诊综合楼更换新风机组,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编号:GZK2019-04。

二、采购项目:河南省精神病医院门诊综合楼更换新风机组。

三、采购人名称: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四、采购人地址: 新乡市建设路388号。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内容:门诊综合楼更换新风机组4台(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七、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安装空调设备相应内容;

3.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所采购货物的厂家或商家,产品具有合格证;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机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资格审查:本次磋商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3.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国资科(1号楼4楼406房间)。

5.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本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3-3373978   18537339615

监督电话:0373-337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