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采购编号:GZK2017-55。
2.采购项目: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3.采购人名称: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4.采购人地址: 新乡市建设路388号。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内容:2家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7.服务期限: 壹年
8.供应商资格要求:
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8.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有效年检,营业范围包含汽车租赁;
8.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响应供应商应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9.资格审查:本次磋商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0.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4月21日至2018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10.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10.3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10.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国资科(1号楼4楼406房间)。
10.5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本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3-3373978 18537339615
监督电话:0373-337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