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为做好招标项目的委托代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招标质量、规范招标程序,现决定采用公开遴选方式,选择若干家招标代理中介机构,组建“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库”,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和期限:
1.服务范围:河南省精神病医院货物与服务采购、基建维修工程等项目的招标代理及咨询服务。
2.使用方式:
(1)入围投标人收录进入“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招标代理供应商库”。
(2)若有委托招标项目,遴选单位将根据项目类别,从“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等方式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3.服务期限:两年。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代理服务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了登记,具有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备案,取得CA钥匙。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1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所,具有独立的开标、评标会议室。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时间、地点与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国有资产管理科。
3.报名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资质证书、本公司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列表名单网页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
③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材料(至少提供最近6个月的企业为其缴纳社保情况);
报名时以上证件验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套。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乡市建设中路388号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国资科
联 系 人:刘仲普
联系电话:0373-3373978 18537339615
监督电话:0373-337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