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豫卫办201539号
各省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各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及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5年度河南省卫生系统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中长期培训项目
培训时间为2年以上。该项目主要面向我省优秀中青年医学人才,要求与国外培训机构建立良好的技术引进及合作基础,针对国外先进技术或研究开展引进合作。项目进展特别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初次培训结束回国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需要继续深造者,经单位同意可再次提出申请,最长可累计至5年,并给予项目资金支持。
(二)普通培训项目
培训时间为1年。该项目主要针对各医学重点学科学术技术骨干,以进行国外成熟高新技术学习引进,填补我省技术空白,或提高完善现有技术为目的。
(三)市厅共建项目
有国外培训需求且可自行解决培训经费的省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可按照不同项目类别组织申报,省卫生计生委将按照程序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成绩提供给省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由其按照需求或择优支持人员和项目,最终由省卫生计生委确定行文。
(四)团队项目
紧盯国际医疗最新前沿业务技术,可填补国内空白的项目,绘成各相关专业人员参与的团队,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的派出学习研修。
二、项目申报范围与要求
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有意向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医疗卫生单位。申请项目应为国内外成熟高新医疗卫生技术或研究,且申请单位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项目立题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引进计划具体可行,可望在2~3年内达到预期目标。
优先支持已收到国外研修机构邀请函的项目负责申请人。
三、项目申报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二)近5年内取得过被同行认可的高水平论文、专著、科研成果和发明专利等。
(三)具有扎实的业务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四)原则上中长期培训项目申请者应具备博士学位,年龄35周岁左右;普通培训项目申请者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年龄45周岁左右。对成绩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鼓励各单位推荐35岁左右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出国研修。
(五)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应具有出国人员外语培训合格证或相当的外语水平,包括:1、近2年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合格;2、近2年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3、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研修国别语种一致);4、近2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工作1年及以上。
未达到上述条件之一的申请者,需参加由河南省医学科学院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考试合格者进入答辩环节。
(六)对跨学科团队项目(指围绕开展同一技术,由不同专业技术人员构成的项目,每一专业申请者仅限1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硕士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他人员须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务,在本专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
已获批准的团队项目,以5年为周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学科发展需求每年推荐1~2名人员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审核批准后派出,其日常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
(七)优先支持既往“5451工程”项目进展良好的项目负责人、河南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工程入选者和省卫生计生委批准建设的医学重点学科、医学重点实验室等学术技术带头人。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申请者网上申报及打印
1、申请者登录河南卫生科技网http://www.hnwst.gov.cn/kjwIndex.jsp,进入“卫生科研网上申报和评审”的“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平台”,以姓名作为用户名注册后,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河南省卫生系统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书》(附件1);申请延期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河南省卫生系统出国研修项目延期申请书》(附件2)。
2、相关辅助证明材料需以图片(jpg或 pdf)格式上传附件,确认无误后提交。
3、从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项目申请书,采用A4纸打印,装订盖章报送至本单位相关部门。
(二)单位科管部门审核提交申请书
1、各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进入上述链接,管理本单位申报项目(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与“2013年度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项目”一致),对其内容完整性、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等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项目网上提交。
2、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申报项目的纸质版申请书及汇总表(附件3)一式2份统一报河南省医学科学院。
3、单位管理人员务必确保网上提交项目与现场报送纸质材料一致。
(三)项目申请的其它要求
1、每个项目只能推荐1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和提出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每年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
2、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和以参加者或合作者身份参与1个项目。同一单位对同一项目只能申报1项。
3、凡已承担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在完成原研究项目之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4、凡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和应用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涉及对外合作研究,必须符合国家人类资源管理相关规定。所有涉及项目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5、对外合作项目必须提供责权明晰的合作协议原件。
(四)受理申报
1、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经所在单位学术组织和领导审核,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工作条件能否保证等签署意见后,报河南省医学科学院。
2、现场申报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5日
3、申报系统对项目申请书进行格式审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
(1)不符合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2)申报手续不完备;
(3)未提供涉及伦理等证明材料原件;
(4)未提供责权明晰的合作协议原件。
4、项目申请书(包括不受理的项目申请书)不予退回,请自行留存底稿。
五、项目评审
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程序、形式审查,将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提交评委会评审。
六、有关要求
根据《河南省医学学术技术带头人出国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项目一经评审确立,省卫生计生委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计算项目经费。项目经费由省卫生计生委和项目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省卫生计生委承担所需经费的1/2,由省财政统一拨付,所在单位应按照不低于1:1的额度进行资金配套,并保证资金落实。各单位要提前做好项目的规划、管理和经费安排工作。
七、市厅共建试点
各省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各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可参照此文件组织申报,向省卫生计生委申请开展市厅共建,所需经费由各省辖市自行解决。省卫生计生委将根据申报情况选择1-3个省辖市进行试点,经评审后行文确定。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医疗卫生单位申报项目须经所在单位学术组织和领导审核通过及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批准(包括网上审核提交和现场报送确认材料)。
申报地点:郑州市纬五路47号2号办公楼3楼324室(河南省医学科学院计划科)
联 系 人:李立 尹姗姗
联系电话:0371-65957211
E-mail: hnykylili@126.com
2015年5月13日
附件:1./Upimg/file/20150527/20150527105793869386.doc(河南省卫生系统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书)
2./Upimg/file/20150527/20150527105827772777.doc(河南省卫生系统出国研修项目延期申请表)
3./Upimg/file/20150527/20150527105869746974.xls(河南省卫生系统出国研修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