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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申报简易程序注意事项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22 17:34:40 浏览:24497人

1.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

198年直接换发执业证书(含助理)的医师,无论注册时间是哪一年,都属于满12年,以参加工作第2年计算执业时间;

2)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证书(含助理)的医师,注册时间在20001231日前的,属于满12年,以执业证书上时间计算执业时间。

3)具有5 年以上执业经历,有良好行为记录者,可以申报简易程序。良好行为记录是指: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如地震心理援助等突发性事件,我院目前没有);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技术成果。

2.2011-2012年通过职称或住院医师规范化考试者,按一般程序考核,但勿需参加业务水平测试。

3.请符合简易程序的医师填写,否则将予以驳回。

4.一旦申请一般程序后,将不可更改为简易程序。

5.请符合简易程序的医师于20136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若超过系统规定的时间,未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转为一般程序的考核,届时需参加业务水平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