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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解读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22 09:00:31 浏览:3126人

    1、问: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背景是什么?

    答: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基本路径,克难攻坚,深化医改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全民医保制度基本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程度大幅提升,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序推进。实践证明,深化医改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重点和难点,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本着先行试点、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的思路,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233号),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先后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和《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至2015年底,全国1977个县(市)已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至2016年底,全国已有200个城市先后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2014年,河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67号),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20102016年,洛阳、焦作、濮阳、漯河、三门峡、鹤壁等6市先后进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为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新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工作,市委深改组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重点督办事项,纳入重点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王登喜市长亲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2014年,全市17个县级公立医院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2017年,全市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

   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召开以来,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明显提速。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随后,刘延东副总理在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召开的全国医改电视电话会议上进一步明确,未开展改革的地区,7月底要出台实施方案,930日前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务必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724日,河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推进管理、补偿、价格、编制人事、收入分配、考核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明确提出全省8月底前全省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可以说,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正当其时,国家有要求、省里有方案、我市有基础、群众有期盼,顺应了形势发展的需要。

    2、问: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答:国家政策文件:《“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规划》(国发〔2016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编办、发改委、人社部、中医药管理局、医改办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722号);省政府政策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76号);市政府政策文件:《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779号)。

    3、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为宗旨,以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构建协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制度为主线,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4、问: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改革联动,积极推进医药、医疗、医保联动,强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共同发展,促进区域内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同步改革,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突出重点,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按照“控制规模,差异发展,充实内涵,提升水平”的原则,以公立医院管理、运行、补偿等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着力推进分级诊疗、签约服务和健康管理等特色工作。坚持探索创新,善破善立,突破政策障碍和利益藩篱,探索建立有利于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5、问: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编制人事、收入分配、考核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到2017年底实现:(1)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年度增幅有所下降,全市区域内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总体控制在8%以下。(2)分级诊疗体系基本建立。建立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落实促进分级诊疗的医保支付政策,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明显提升。(3)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为辅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到2020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明显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就诊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6、问: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主要改革任务共计5项。一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落实政府办医责任,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管理体制。改革编制人事制度,逐步推行员额制备案管理。落实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制度。二是建立运行新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财政按照原供给渠道补偿10%。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和化验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儿科等服务项目价格,逐步理顺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三是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强化区域医疗卫生规划的刚性约束,落实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加强机构协作,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推动资源共享。强化三级医院引领带动作用,以组建医联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形成有序就医。四是严控医疗费用。强化医保监管调控作用,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

    7、问:我市参加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医院有哪些?

    答:我市30家城市公立医院参与综合改革,包括: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71医院、新乡市中心医院、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河南省荣军医院、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新乡市传染病医院、新乡市中医院、新乡市妇幼保健院、新乡新华医院、新乡市红旗区人民医院、新乡市市直机关医院、新乡市凤泉区人民医院、新乡市精神病医院、新乡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河南科技学院医院、国营第五四Ο厂职工医院、国营103厂职工医院、新乡市口腔医院、新乡汽车运输总公司职工医院、新乡火电厂职工医院、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河南师范大学医院、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医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二研究所职工医院、新乡市康复医院、新乡平原航空设备有限公司职工医院。

    8、问: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近期主要工作是什么?

    答: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8月底前要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为实现这一工作目标,我市正在加紧进行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在前期调研、基线调查和价格测算的基础上,充分论证,模拟运行,确定了我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二是制定医保对接方案。与省人社厅、医保系统软件开发商共同研究,详细制定我市医保系统调整方案,确保8月底前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时各系统平稳对接。三是各医院提前做好医药价格改革有关衔接工作。提前摸清医院现有库存药品品规、数量、购入价,提前做好医院收费信息系统的更新和维护工作,规范诊疗行为。四是加强政策培训。市政府领导带队,组织卫生、发改等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城市公立医院院长,赴三明参加国家医改政策培训;会同市医改办、发改委、财政局先后召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座谈会和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培训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推进路径,精准把握改革政策,抓好抓实各项准备工作。五是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细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任务,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合力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市发改委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调整新乡市城市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明确了我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具体项目和调整内容;市卫计委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大综合监管力度,确保改革政策顺利实施;财政部门制定了《关于完善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投入机制的意见》,明确了政府投入责任和补偿补助范围。六是强化督查指导。市卫生计生委作为全市医改工作的承担部门,成立了委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建立了十个专项工作小组和委领导推进改革任务联系点制度,明确了委内处室改革责任分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内督导、考核、评价,狠抓改革任务落实。目前,正在积极做好取消药品加成的各项准备工作。

    9、问:推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还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重点和难点,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凝聚共识,形成“周密部署稳推进、上下联动一盘棋”的工作局面,积极稳妥地推动各项改革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医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出台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和重点任务。市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政策支持和指导。各区、各参改城市公立医院均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建立推进机制。市政府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建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部门职责、完成时限,责任到人、跟踪落实。建立周例会制度,分管市长每周听取改革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完善督导、考核、评估、问责机制,督促改革任务整体推进。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制定宣传方案,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和解读改革的政策措施,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做好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发掘和宣传先进典型,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